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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驻华使馆签证要求和入境须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签证入境

  1、签证须知


  中国和阿富汗两国于2014年10月28日签订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协定,2015年7月正式生效。根据协定,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可免办签证在阿停留30天。持有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来阿之前务必办妥签证,机场不办理落地签证业务。


  阿富汗驻华使馆通常颁发一次入境、有效期内停留30天的签证。申请人需提供护照、公民身份证、签证申请表、阿方邀请函等文件。


  办理各类签证的具体要求详见阿富汗驻华使馆网站或咨询阿富汗驻中国大使馆电话:010-65321629-206/203 、010-65322269(传真)。


  特别提示:阿富汗要求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否则将被拒绝入境。在出国前应仔细检查护照有效期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入出境须知


  须持有效护照及签证从阿开放口岸入境,护照有效期至少应在6个月以上,入境时持有效护照和签证,经移民局、海关检验后方可入境。临时来阿或在阿常驻的中方人员,应注意签证的有效期,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以免出境时受阻。入境后若需延长停留时间,可在阿内政部护照签证处办理签证延期手续。


  阿内政部护照签证处的地址: Karte-3-street #6 kabul, 咨询电话:0791283198


  工作日时间:周六至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


  3、逾期非法居留


  非法居留一个月内,自逾期之日起每日给予10美元的罚款,非法居留超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自逾期之日起每日给予15美元的罚款,非法居留超过三个月以上,自逾期之日起每日给予20美元的罚款,同时还要支付额外签证费用50美元,六个月内不准入境阿富汗。


  特别提示:


  (1)阿内政部规定,外国人入境后48小时内必须办理外国人登记卡。该卡在机场可以免费索取,如工作以外时间,可自行到喀布尔市区阿富汗人口登记处办理。该登记处地址:Naderia High school square附近 联系电话:0700200930, 2201931,邮箱:fdmoiafghanistan@yahoo.com 。外国人离境时必须将此登记卡随同护照交移民局工作人员查验,否则出境会受阻。


  (2)外国人在阿就业必须获得就业许可。